古蔺男子骑车撞倒老人,送医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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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将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潘某(男,53岁,古蔺人)抓获。
经查,2016年5月30日15时49分许,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某路段时将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老人付某某撞倒,造成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随后,驾驶人潘某将被撞老人付某某送往古蔺县某骨科医院,为了逃避责任,潘某竟然借打电话为名逃离医院。古蔺交警立即循线追踪,终于将已逃离现场的潘某抓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古蔺交警以案说法:
1、潘某涉嫌无证驾驶,且驾驶的车辆未入户上牌,未购买相应保险;
2、潘某肇事逃逸。
以上几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涉嫌犯罪行为!请大家评评理,无证驾驶、无牌上路,可以吗?应该吗?
针对上述案件,我们来做以下这些“假设”——
1、潘某有驾驶证,有充分的安全驾驶的意识,撞倒行走在人行道上的老人的机率,是否会降低很多?
2、潘某驾驶的摩托车上牌上户并购买相应的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等,肇事后,在赔偿方面,潘某的经济损失是否要“降低很多”?是否会选择“逃逸”而触犯法律?
3、什么叫“机动车辆强制保险”?就是具有“强制性”的,即“必须”购买的,也是解决肇事后的经济赔偿问题,而潘某不仅无驾照,机动车也不按规定上牌上户,当然更没有购买强制保险了。
4、假设,古蔺还有无数个“潘某”骑着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在这样的“交通环境”下,你感到“安全”吗?你想要这样的交通环境吗?你觉得这样的古蔺,好吗???
监控画面——
(潘某以电话打为由,快速离开)
抓获现场——
(嫌疑人潘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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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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